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

2018-02-04 10:22:46 jazdbmin1639整理 伤残等级鉴定流程 伤残等级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头部伤残鉴定

Q1: 交通事故受伤时达到伤残等级,手术后恢复了,做伤残鉴定还能鉴定到等级么?

1、首先,等病情稳定了再去做伤残鉴定是正确的,否则会出现一些症状还没有发作,导致鉴定等级低于实际受伤害程度,这样就得不偿失了。之前接手的一个案子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2、一般损伤至少3个月后才可以评残,颅脑损伤严重的需要6个月以后,法律没有具体明确的鉴定时机的规定。法医说的3个月到6个月,是医学临床上的经验习惯,属于医学上的规定。
3、你要及时与医生沟通,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病情会恢复。这样在评残时就处于不利地位了。我是学法律,非医学。这点你要多请教医生。
4、评残标准请参考2002年12月1日发布并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评定》。伤残鉴定的项目有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后续医疗费鉴定、三期鉴定(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对于医嘱上写明需要二次手术的,但是你又想尽早起诉的,可以申请后续医疗费鉴定。
5、你既可以由交警队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鉴定,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当然自己也可以委托鉴定,但是这种方法非常不明智,耗时耗力,对方也不一定认可,很可能还会重新鉴定。交警队委托鉴定的好处是鉴定等级高,时间短,法院经常予以认可。有关交警队委托鉴定的证据要提前收集;法院委托鉴定恰好与交警委托相反,耗时耗力,但是具有权威性,一般不会接受重新鉴定的申请。
这就是我的理解,希望可以帮到你。望采纳~亲,给个赞吧

Q2: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为多个级别怎么算赔偿金额

以最高级别为基准,其他级别按百分比计算。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一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
该标准规定,构成多个伤残等级的残疾赔偿金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C=Ct×C1×(Ih+∑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式中符号含义: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伤残赔偿总额,按其中最高一个级别计算。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一个的伤残赔偿指数(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试计算如下:
1、一个一级,一个二级,一个十级 = 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 赔偿责任系数 × 20年 × (100% + 9% + 2%)。
2、一个二级,一个三级,一个十级 = 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 赔偿责任系数 × 20年 × (90% + 8% + 2%)。

Q3: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根据先关规定,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如下:
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武汉交通事故赔偿具体标准如下:
武汉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为:
一、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二、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三、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以上各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二)伤残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5、残疾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这两个标准为2012年的,2013年的暂时还没有颁发,但数额要肯定是增长)。 以城市户口为例,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24852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伤残赔偿系数根据鉴定结论来定。十级伤残就是0.1,九级伤残就是0.2,八级伤残就是0.3,七级伤残就是0.4,六级伤残就是0.5,五级伤残就是0.6,四级伤残就是0.7,三级伤残就是0.8,二级伤残就是0.9,一级伤残就是1.0。
死亡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计算20年。丧葬费:武汉地区上年度6个月的平均工资。
6、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
7、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
8、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事情收入确定。例如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就能证明收入情况。如果不能证明收入情况,则根据自己从事的行业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则根据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标准计算。
9、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0、财产损失:根据修理的发票,估价等确定。
(四)其他损失
11、停车、拖车费:根据停车、拖车费收据;
11、车辆损失鉴定费:根据车辆损失鉴定费票据;
12、法医鉴定费:根据鉴定费票据及因鉴定产生的诊断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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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出交通事故了,单方面能鉴定伤残等级嘛?合法吗?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二、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 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2.通过诉讼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综上所述,通过对《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与第二十八条的比较,实际上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证明力低于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

Q5: 去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都需要什么手续?

如何进行伤残鉴定呢?需要从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一、具备获得伤残等级的可能
一般受害人不知道什么样的伤情才能获得伤残等级,就需要查阅相关规定或是直接向交通事故专业律师咨询。尤其是轻级别的交通事故,伤者往往很难判断,如果没有等级可能,而去鉴定,只会耗费精力与金钱。
二、把握鉴定时间
过早或是过晚的去进行鉴定都有可能没有等级或是降低了等级,通常最佳的时间也是法定的鉴定时间为临床医疗终结后,但是有时候伤者情况多变,赔偿需要结合客观情况,也要结合各方的主观情况并案件的发展来看。因此,可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选择伤残鉴定的时间。上海交通事故找律师http://www.peichang.cn/szjtsgls3.html
三、向有利的鉴定机构申请
所谓有利的鉴定机构,事实上是那些可以得到或是提高伤残级别的鉴定机构。因为虽然法定的鉴定标准一致,但是各个鉴定机构的规则或是鉴定人员的能力会有差异,一样的伤情在有的鉴定机构可以有伤残等级,或是有更高的伤残等级,而在其他伤残机构却是没有的。
四、获得鉴定意见
在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后,有伤残等级的,就可以凭着此意见向相关赔偿义务人索赔了。如果对鉴定意见不满意,而事实上可以更好的,可以重新鉴定,或另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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