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程序

2017-12-06 12:18:43 jazdbmin1639整理 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的流程图

Q1: 工伤认定程序时间期限是多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Q2: 职业病工伤认定程序

1、申报: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十五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此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亲属可以直接报送。在申报时,应提供病历等证据。
2、调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组织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进行调查取证。
3、认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企业工伤报告、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有关医疗诊断结论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结论。
4、通知:工伤认定的决定以书面形式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申请人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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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工伤认定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工伤认定申报程序:
(一)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Q4: 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你好:
首先,受伤一个月内由公司主动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认定之后,会通知你去指定医院鉴定伤残等级。
如果,如果是公司没有给你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久需要你在以年之内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个人工伤认定。那里会给你表格,然后公司给你签字盖章,如果公司不同意,那么就需要你到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劳动仲裁,这个就比较麻烦了。因为后面的各种赔偿都是需要公司配合的,所有搞不好你会经常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如果公司配合你鉴定了,那么你要离职的时候,和公司协商赔偿就好了。前提当然是你对自己要赔偿的各项费用有大致的认识,不要被你的公司给烧了。
如果,你是自己申请的劳动能力鉴定,那么鉴定结果出来了之后,你就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提醒你!一次性伤残补助按照国家规定,能证明实际工资收入就按照实际工资发放补偿,如果不能证明且工资低于公司给你交的工伤保险等级一年平均值,就按照工伤保险 等级的一年平均值发放补偿。这个是相差很多的。比如 ,你工资3000元,而公司是按照1800元给你交的保险,那么你又不能证明你的工资是三千,且工资卡又是每月给你打1200.其他费用现金没有证据,那么国家就会按照1800元/月的标准赔付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所有,证明实际收入是关键哦!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公司支付,每年国家在6月中旬会出一个标准,2015年国家就规定,一次性就业补偿金为4360元/月,你和公司协商赔偿,如果不对就申请劳动仲裁,再不对就上诉到法院。
拿了公司赔偿给你的一次性就业补助,并请财务给你开具正规的财务发票,证明公司已经给付你就业补助金,并且在财务发票上盖财务章,劳动局领的另一种表公司盖章,办公室开具离职证明,配合你工伤后的一些鉴定证明就可以到劳动局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Q5: 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

员工工伤认定是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由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员工本人是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的。
受理部门是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科或者工伤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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