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销售问题

2017-09-29 12:46:26 jazdbmin1639整理 农产品销售问题 农产品销售问题

农产品滞销问题

Q1: 农产品采购成本的问题?

说明答案是错的。
15*0.87+1+1.2=15.25
这个算法是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因此,贵公司购进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Q2: 如何网络销售农产品

随着网络平台开通门坎低之外,也有很多门户类站点下乡开通农村创业、农产品上线等发展方向,带动农村发展。
很多农村的孩子上了大学,到了一二线城市,拥有了自己的专业技能、经商经验等回乡的很多,他们则是农村致富的第一批苗子或是直接引入技能人才下乡做市场。
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农产品网络销售:
一、朋友圈
农产品一般体现在季节性、时间性、区域性等原因,很多人针对不同的农产品比较偏爱会在线寻找相应的物品等。这一类的人群一般对于网购不是特别的敏感,可以通过一些熟人圈、相应的朋友圈等在线推荐,能在这里推销成功力度是非常强的。
二、店铺
对于一些网络操作比较好的,建议开通个人店铺或是企业店铺,直接把农产品上线推广给全国各地需要农产品的人群,这里需要注意的则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三个环节。
三、批发、分销
若是人手充足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开通批发、分销入口;让更多的人员参与进来销售,把农产品推荐给更多的潜在人群,带动更多的销售成交量。
四、售后服务
把农产品销售出去后,需要提前考虑到的是退货、换货、再次购买的服务。农产品类型很多如:保存期,安全运输方式,退换货等问题处理要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与处理方式。
网络只是一个销售渠道,不是把产品放上去就会有订单,还需要针对不同的平台做相应的优化调整、在线沟通、细节产品搭配等问题。建议依照各个不同的平台在线设置不同的推广模式,同时了解网络动态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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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农业产品怎么推销

现代农产品如何向社区营销?
农业实现产业化与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步伐在不断加快,在产业升级与产业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农民千辛万苦生产出来的农产品由于各种原因,经常出现滞销或者销路不畅,农民增收存在一定的风险,农民如何让生产与销售紧跟发展步伐成为一个现实问题,我们知道标准化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如果出现滞销的局面,损失是非常巨大的,产品在有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迈进的过程中,怎么突破销售困局,怎么让我们生产的农产品不愁销售,是所有研究农业问题人士关心的,下面要阐述的不是农业产业政策与农业现代化建设,而是怎么样拓展农产品的销售,谈一些看法。
现代农产品的营销定义:现在农产品基本上延续旧的销售办法,以农贸市场为主要源头,向交易集中的菜市场延伸,超市与社区菜市场结合的销售思路,农民种菜,商贩收购,集市销售的模式,有些是自己种自己销售,也有通过合作组织集中采购销售等存在,所以农产品的销售本质上思路仍然以政府主导的大市场为主,不断提出要建设大的贸易市场,建设规模型农产品交易市场,这样的销售方式将在很长时间存在,因此,现代农产品的营销定义有两个部分。一是做好渠道流通销售模式;二是直接专营销售模式;第一种模式以政府指导为基础,另外一种纯粹属于新的商业交易模式,模式的手段各有特长,在不断丰富交易的基础上,产品的品质、新技术、特色产品、高价值产品为主要龙头,逐步渗透的办法,经营新的思路,来创造农产品新的价值体现。
农产品生产经营现状
农产品的经营一直关系着两个家庭,一个是生产家庭,一个是消费家庭,两个家庭的顺利对接才是农产品销售与经营的关键所在,如果生产家庭没有办法生产,消费家庭就谈不上消费,而消费家庭买不到需要的农产品,生产家庭生产了也卖不出去,两者互为关系出现的简单问题,到目前位置,已经变得越来越让人揪心,本来只要两个家庭互相需要,那么经营农产品就不是一件难的事情了。
近年来,政府给了不少的农业项目的支持,可是没有收获,为什么?政府也不知道怎么办?道理很简单,很多国家的钱都打水瓢,为什么?中间环节有问题,没有直接用在项目上,中间监督出了问题?农业企业都是农民在做,缺少指导。由于农民他们本身素质有限,所以如何把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仓储、销售整合一体,成为现代农业的最大问题,现在所谓的农业专家们都知道农业的问题是农产品的销售问题,可是他们也不知道怎么销售,只知道弄大批发市场,弄几个什么协会来糊弄农民,农民盲目陷入什么协会的圈套,导致现在农民增收出现困局。
农业营销切忌 “嫦娥奔月”,农产品销售的困难很多时候归结在产品的老化,农产品的结构不配套,大多数是政府主管部门喊出的口号,实际上是无力来突破农产品的营销困局面,只是想“嫦娥奔月”,而不做营销与消费市场的研究与突破,抓农民很有手段,但抓销售就迷惑不前,因为前者可以行政手段,而后者是市场手段,由此,在基本盘面上的指导人员,需要强化一体化的专业人才,主管人员要抓生产更要懂市场,而懂市场远远不够,懂市场的所谓农业专家很多,但需要懂营销的就很少,因此,两者或者多者结合,将是关键。
农产品经营困局有三大因素
1、人才:农业产品销售人才很少,也很少有农产品或者农业销售人才交流,目前在农业产品销售大部分是一些农民出生,现在有转型后(初步土地经营升级)的一批人在主导,很难融合现代营销手段,高级农产品营销、策划、销售为一体的“地面营销人才”更是难以寻找,这与我们的农业大国格格不入,最多的是研究与政府主管人员,因此,农产品国内营销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市场消费需求,也就是农户家庭到消费家庭之间传播的桥梁被人为阻隔,消费者想知道农产品的信息、质量、品项特点、产地情况、安全情况等等均缺乏对接,依靠农民做不到,依靠政府不精通,只有满大街丢在那里,出现两极分化。
2、产品:在全国有不少农产品接近我们国家最高标准―有机标准,但是标准的使用、建设、管理需要花很多费用,农民承担不起,所以在当地消化,价格低,出不去,很多特色产品由于缺少标准的支持,上市后价格上不去,竞争就下降,农民赚不到钱,结果就不了了之。农产品的周期性与存储特点,决定了产品必须要有严格的经营时间通道,而时间通道掌握在政府部门,比如标准、运输、管理、销售价格等,把很多优质产品浪费在与市场的人为交道里面,而比如生鲜的农产品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因此农民害怕产品进城市,也是一大问题。
3、市场:纯粹的市场是因为我们习惯了对政府主导信息的管理,而全国市场消费阶段停留在批发市场,政府的信息来源也在批发市场,并不清楚消费者想吃什么,怎么吃,吃的代价、吃的便捷、吃的安全、营养,均不是非常清楚,而批发市场是无法掌握直接的消费信息的,所以存在很多产品雷同,高价值的产品不多,也没有人去引导消费者去消费什么样的农产品,所以市场出现盲目现状,大量好的农产品消费者不习惯、进不了餐桌,由此影响到农民的生产,结果农产品新品市场萎缩,高价值产品提不上价格,消费者吃不到,两者又开始对立。
那么如何来做农产品的销售呢,在管理与经营上,如何把农民的好产品卖出去,提高农民积极性,能够赚到钱,来继续推动农产品升级,成为关键,而农产品的经营模式成为新农产品销售突破的关键所在。笔者对现代农业营销的定义里面提出农产品的直营销售,成为现代农业营销的突破口,确定什么样的销售,如何才能满足广大消费家庭的实际需求,才是营销思路的延续,我们把消费家庭的分类,就可以看出农产品采取什么样的销售模式,基本上城市消费家庭分为3个类型,一个是工薪消费阶层,一个是年轻白领族与高退休阶层,一个是小康阶层,三个阶层所消费的农产品完全不一样,也很具有代表性,而大多数农产品是不分消费家庭的,爱谁买就卖,因此管理与经营费用增加,损耗非常大,作为农民的销售路数不对,就形成恶性循环。
按照三个阶层的消费不同,工薪消费阶层主要消费一般的农产品,也就是常规产品,追求便宜与实惠,大部分销售在农贸市场(菜市场),消费为常规的无公害产品,以限制高农残为主要产品,价格比较优惠量大。年轻白领族与高退休阶层,消费一般以上的产品,追求产品的营养与外观,追求产品的时尚性,比较喜欢净的农产品,价格比普通农产品价格稍高影响不大,比如绿色食品,大棚种植的反季节时令农产品等,追求新鲜,喜欢在超市消费,干净。另外小康阶层的消费者要求比较高,追寻特别的农产品,享受时尚的同时,追求高档,比如出口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等,市场上少见,所以追求安全、营养、高价值是他们的目标。
根据不同的消费目标,制订不同农产品的销售方式,才是农产品现阶段提升的有效办法,一般无公害农产品的销售由于成本问题,可以在统一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交易,在各社区的菜市场进行销售,而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可以在社区根据专营销售模式,为自己的产品进行宣传与推广,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对接消费家庭,提升产品的销售方法,也建立可以销售的周年化生产计划,这样的专营销售模式将大大拓宽销售基层面积,不至于产品生产以后不知道怎么办,同样有利于农产品市场的多样化良性发展。
绿色与有机农产品直营的10大销售策略
1、配送策略:市场特定的消费对象,城市在不断扩大,买农产品越来越不方便,特别是安全营养的农产品,因此很多家庭需要有这样的配送渠道,有品质保证的配送渠道,这样的享受,可以体会配送带来高效便捷的销售服务,做好消费家庭的数据库销售目标,建立庞大稳定的销售体系,成就现代消费观念在农产品销售上的突破,也是新的尝试。配送不仅仅是将所需要的农产品送到消费家庭,而是要建立一个消费管道,这个管道包括先进的电子商务、电话、店面等互相配合,协调运行。
2、免费体验策略:把农产品的优、劣完整体现在消费者面前,通过对产品的观、闻、品、验等手段,让消费者明白什么样的产品符合自己的需求,这样将大大拉近消费者的感官识别,从而建立牢固的产品信任感,促进产品的就地就时消费。体验策略运用的产品非常重要,货真价实是体验的关键。
3、教育服务策略:社区服务是销售模式的通常做法,一般是依靠社区的组织关系来进行农产品的教育与消费,通过对物业、居委会的联合,把社区教育与服务的关系建立起来,通过对产品的桥梁作用,把农业的场景从生产田间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演绎,使消费者明白农产品怎么生产、加工、运输到消费者手中的,通过怎么样的质量检验保证品质,互相共融,保证常年的农产品供应,建立良好的供应关系与渠道,提高信任度,也服务当先,做好教育消费的引导工作。
4、引导对比策略:农产品的销售最好的办法,就是对比,对比的方式有很多,比如观望,看外观;品尝,尝品质;比较价格、重量、产地、颜色、品牌等,通过对比手法,强调产品的实质,引导消费者使用产品的诸多好处,消费者通过观望、尝试到消费的过程全部是引导出来的,因此,引导消费策略是农产品销售的重要环节,并不需要广告来扶持。
5、公众公益策略:农产品走公益的策略也很重要,比如与体育结合,现在流行奥运生产的农产品很吃香,还有会议、旅行、餐饮等诸多公益活动的切入,很多活动把农产品介入进去,提高知名度,这样可以大范围在各种渠道进行销售,农产品品牌建设也可以迅速提高。
6、小范围团购策略:农产品做团购优势很大,家庭厨房的所有食品均可以做成礼品销售,通过对农产品的包装与贴牌,把简单的一种农产品包装成消费时尚的礼品包装,特别是水产、水果、粮油、蛋等等,小范围的团购就是在一定有效的单位里面,包括机关食堂、各办事机构、单位等,由于我们国家节日特别多,所以节庆农产品礼品销售将异常火暴。
7、社区活动推广策略:社区推广活动历来是农产品销售的好渠道,也是宣传的最好阵地,社区活动主要要贴近消费家庭的实际需求,比如赠送厨房用具,把活动按照社区的特点安排开来,小区设摊、节日活动庆祝、社区组织活动介入等等,长期不停的搞,把社区当作产品宣传的一块阵地,效果非凡。
8、单位合作推广策略:单位合作的优势很明显,农产品需要走量才好,与单位的合作将起到很好的作用,比如单位配送与单位效益挂钩,机关食堂与单位食堂合作,有效提高产品的使用效果。
9、个体直销策略:农产品在各地可以与当地的社区便利店有效结合起来,比如水站、洗衣店、小卖部、茶楼、社区会所等等,通过对接,把农产品的信息发布出去,这样大大加快产品的直接销售。
10、媒体网络广告策略:在网络上进行产品宣传将越来越流行,什么样的产品均可以在网上找到,网络重点介绍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重点突出产品的营养价值,什么样的消费者适应,有什么好处,吃了后能对身体有什么改变等,这样的宣传在网上越流行,产品的知名度就越高,越能够与消费家庭融合。必要的时候可以利用电视与报纸传媒结合起来,加快农产品的现代化营销步伐。
现代农产品营销要放开思路,结合成熟的消费观念,把营销的步子迈开,从产品的立项上就要把产品的营销成本计算进去,而不是光光是生产成本,将来农产品的销售重点分为四个环节:生产、加工包装、运输仓储、销售渠道四个部分,而核心的是把好产品通过合理的销售渠道,把产品传输到消费家庭,传输到餐桌上,因此,一个农产品的整条连接要考虑生产的现代化,还要考虑营销的现代化,从田间地头要餐桌的每一个过程都不能忽视。
从目前来看,农产品生产与技术方面没有多少问题,主要是考虑环境与农产品的关系,重点在营销上面,现代农产品的营销要照顾消费习惯、消费心理、消费潜力、消费心态等诸多方面,要从小商小贩的心态里走出来,建立一套可持续发展的农产品营销模式与销售通路,建立农产品身份证制度以外,需要建立农产品消费家庭的识别系统,逐步建立可以稳定发展的高效农业销售体系,这样,任何产品的升级换代将不存在风险,只有市场有保障,产品才有出路,农业现代化才有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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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农产品销售要什么发票

1.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品”免征增值税。《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从事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的纳税人只能领购、开具普通发票。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第22号)(自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这改变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国税发〔1994〕59号)(已废止)第三条规定“由于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规定。自产免税农业产品销售额属于免税销售额的范畴,因此从2010年3月20日起自产免税农业产品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必须全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中《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方案》第一条推行范围规定“(一)原则上已经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全部推行一机多票系统;(二)商业零售企业、经销水、电、气、暖的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一机多票系统;(三)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推行一机多票系统(不纳入推行范围的除外)”。由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纳税人,在2010年3月20日以后全部重新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必须全部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
至此,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从事自产农产品销售的纳税人,可免征增值税,销售额不超过小规模标准的纳税人可领购、开具免税货物(劳务)发票;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的纳税人,必须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领购、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自产农业产品纳税人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
《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1995〕6号)第二条规定“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同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转出”。
5.《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而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不可抵扣,故其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只能进入存货的成本,在进行增值税纳税时,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第12栏进项税额不进行填列。
自产农业产品开具销售发票的抵扣问题
6.《条例》第八条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因此,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无论开具免税货物(劳务)发票,还是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均属于“农产品销售发票”范围,取得发票方均可以计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小提示: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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