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变更办理时限

2017-09-28 09:12:59 jazdbmin1639整理 税务登记期限 税务登记期限

税务登记变更

Q1: 营业执照变更后多久变更税务登记证

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所需要的资料:
变更纳税人名称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核准执业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备案)通知书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核准执业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备案)通知书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Q2: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根据有关税务制度,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主要包括:
(1)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2)改变住所、经营地点(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
(3)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
(4)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5)改变产权关系;
(6)改变注册资金等。

Q3: 税务登记证办理时间是多久呢?

税务登记由三十日内办理改为当日办理
2013年6月2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税收征管法的决议。根据此次的修法内容,税务登记由30日内办理改为当日办理。此次修改税收征管法,是为了配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扫清法律障碍。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日签署的第5号主席令,修改后的税收征管法自6月29日起施行。
原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为了方便纳税人,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上述规定中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修改为“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税收征管法的目的是为了配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减少纳税人反映较为突出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扫清法律障碍,这仅是一次小幅度的技术性调整。

Q4: 什么情况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3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 根据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有明文规定:
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住所、经营地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经营方式;
(六)生产经营范围;
(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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