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办理离婚程序

2017-09-25 18:06:10 jazdbmin1639整理 夫妻办理离婚程序 夫妻办理离婚程序

夫妻离婚到哪里办离婚

Q1: 夫妻一方可以办理离婚吗

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有差异。我国有两种法定离婚方式:(1)双方自愿离婚:如果是想通过民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必须是双方自愿离婚,两人共同到场。(2)起诉离婚:如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离婚方式如下:

一【双方自愿离婚的方式】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适用这种离婚方式。

1.双方签订离婚协议:

协议中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额度、探望子女的方式及时间、债务等问题(没有的项,可以省略不写)。

2.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男女双方共同到其中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双方当事人都到场)

3.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携带以下基本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薄

◆结婚证

◆当事人各自的2寸近期个人免冠照各两张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二【起诉离婚的方式】

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选择起诉离婚。

1.写出离婚诉状:

要求离婚的一方写出书面离婚诉状。诉状中表明被起诉人(被告)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表明具体诉求: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写清离婚理由。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状: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办理。《民诉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司法名词解释】

【住所地】指的是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WWw‖.jIZHUbA.Com

Q2: 请问夫妻离婚需要办理什么程序??

男方直接起诉法院诉讼离婚,需要携带的书证和必经程序如下,财产分割由法院判决。
①.起诉。男女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一式两份、身份证、结婚证,请求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与对方的婚姻关系。
②.法院审理。法院送达被告起诉状副本,被告向法院递交答辩状一式两份。
③.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一致,法院制作调解书。
④.调解不成,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
⑤.法院给双方送达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Q3: 怎样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手续的三种程序

由于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诉讼离婚都是属地管辖,即只有在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才能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工作地变动非常大,很多夫妻都离开了户口所在地的老家,去外地工作了,办理离婚登记是不是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成为了很多人的困惑。因为工作生活的诸多麻烦,很多准备办理离婚的夫妻希望在工作生活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下面三个案例是在长沙生活工作的人们经常遇到的情况。
【外地户口希望在长沙办理离婚手续的三种案例情况】案例1:湖南永州的夫妻俩,户口在永州老家,夫妻俩在长沙做生意十年了,现在夫妻俩同意协议离婚,但是长沙生意太忙了,抽不出时间回老家办离婚手续,他们咨询长沙离婚律师余宇博士,希望能有在长沙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案例2:在长沙工作的夫妻俩,妻子户口在广西,结婚证也是在广西登记结婚领取的,丈夫的户口是长沙宁乡的,夫妻俩准备协议离婚,但是考虑到结婚证是在广西登记的,离婚也需要到广西去登记离婚,夫妻俩咨询长沙离婚律师余宇博士,希望能在长沙办理离婚手续。案例3:长沙的周女士与深圳的童先生在深圳登记结婚,周女士的户口迁至深圳。后来周女士回到长沙生活居住,童先生也随周女士来长沙工作,后夫妻感情破裂,分居两年后,周女士希望办理离婚手续,但是遭到童先生的拒绝。周女士希望通过诉讼离婚,但是到深圳办理离婚手续太麻烦,周女士咨询律师,能否在长沙就近办理离婚。
【律师解答】
在中国目前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中,办理离婚案件,主要有三种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第一种就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这种方式必须是去夫妻一方所在的户籍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第二种是协议调解离婚,可以在夫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调解离婚,也可以在夫妻一方经常居住地调解离婚。第三种方式是诉讼离婚,可以在夫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调解离婚,也可以在夫妻一方经常居住地调解离婚。
在第一个案例中,夫妻俩已经协议好了,可以协议离婚,但是因为没有时间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可以选择在长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办理调解协议离婚。因此他们可以在长沙办理离婚手续。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个案例中,夫妻俩已经同意离婚了,就可以直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的长沙宁乡的民政局登记离婚了。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在广西登记结婚,就必须到广西登记离婚。而是只需要到夫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就行,因此可以在长沙宁乡办理离婚手续。
第三个案例,由于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采取诉讼离婚了。法律规定诉讼离婚,夫妻俩均离开户口所在地一年以后,以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为管辖法院。因此,第三个案例夫妻俩都离开深圳在长沙生活两年多了, 既可以以长沙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起诉离婚。

小提示: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夫妻办理离婚程序 推荐文章:
推荐不满意?点这里  ››  

夫妻办理离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