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贴强险标志怎么处罚

2018-08-10 00:03:35 老裙整理 车辆强险标志 车辆强险标志

车辆未贴交强险标志怎么处罚

Q1:机动车保险标志没贴怎么处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简称“交强险”)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公安部给出了3个月的缓冲期。如今交强险的过渡期已经结束,以后江门市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时都要查验交强险标志,没有交强险标志的车辆将被交警扣留,没有办理交强险的将被处以两倍于保费的罚款。
记者从江门市交警部门了解到,对于在今年7月1日前已经投保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车主,公安部门允许其在旧保单过期后再办理交强险的投保手续,但是要求车主随身携带保单以备查验。如果车主忘带未过期的旧保单,交警也会处以罚款。
今年7月1日购买、7月1日后起保的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保单,将被视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在11月1日前办理退保手续并购买交强险,11月1日后发现上述车辆,交警可对车辆进行暂扣,责令车主补办交强险,还可处以应缴纳保险费的两倍罚款。
不贴保险标志罚200元
据介绍,对于已经购买“交强险”,但在行驶时没有携带或者没有在车辆上粘贴保险标志的车主,交警部门可对这类车主处以最高200元罚款。
交警呼吁车主赶快检查一次自己爱车的保险,如果今年7月1日前已经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三者险,应检查其是否仍在有效期内,如果不是,就必须首先到具备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然后再考虑补充其他险种,避免由于没有投保交强险而被重罚。

Q2:前挡风玻璃上没贴年检标志和交强险标志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机动车前风挡玻璃右上角不但要有年检合格标志,还要粘贴环保标志和保险标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都应将当年检验标志粘贴在车辆前窗右上角明显位置。未按规定放置年检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将被予以记1分罚50元处罚。
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上路将被予以记1分罚款50元,未粘贴环保合格标志也将被予以罚款5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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