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2017-10-16 10:39:50 jazdbmin1639整理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流程

Q1: 交通事故现场图的绘制如何画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示意图

交通事故现场图,是根据正投影原理绘制的,记录与事故有关的车辆、物体、痕迹等现场遗留物位置的现场反映图。绘制现场图是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中,事故处理人员运用制图学的原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以图形、符号线型固定和反映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及现场内事故诸元素所处位置和相互之间的空间关系,进行勘测、丈量并绘制出现场图的全过程。现场图作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证据,可用来恢复现场,分析事故原因,补充现场笔录、现场照片所难以表达的事故现场的空间关系。现场图所反映出来的现场各元素之间的位置关系,反映出事故发生后的状态,应该能使没有到过现场的人也能看懂现场图反映的现场状况。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GA49-93)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可以分为现场记录图、现场比例图、现场断面图、现场立面图和现场分析图等。
(1)现场记录图。它是将存在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有关要素和物体,用正投影的方式,绘制成平面图形。这是使用最广泛的图形。
(2)现场比例图。是将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要素和物体,严格按一定比例绘制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全部或局部的平面图形。
(3)现场断面图。也称剖面图,即将车辆、物体甚至道路按需要从某一部位、某一方向剖切开来,用正投影或侧投影的方式,绘制成平面图形,以剖面图来表达一般难以直接表现的内容。
(4)现场立面图。用侧投影的方式,将车辆或物体某一侧面上的痕迹位置、形状、大小绘制成平面图形。它对表现不同车辆、物体上的造型客体和承受客体之间的关系十分有用。(5)现场分析图。是表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行人不同的运行轨迹和时序及冲突点位置的平面视图。
通常,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绘制的是现场记录图,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高科技手段的引入,由计算机现场绘制的现场比例图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事故处理的活动中。现场图的绘制不仅是一个绘图过程,实际上还应包括现场测量的过程。只有准确地找到测量点,并精确地读出数据,才能绘制出正确的现场图。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中的内容包括:
(1)现场地形。现场地形应包括路面、路肩、边沟、路树、电杆、交通标志、标线、标示、道路分隔带、信号灯、岗台、护栏、建筑物、桥梁、隧道、涵洞、纵坡、横坡、视距障碍物等。
(2)现场元素。现场元素包括车辆、人、畜、痕迹、物证。
(3)现场数据注记。包括:现场元素的定位数据;道路数据,即路宽、分道情况交通标志、指示的位置、人行横道的位置、视距等相关数据;痕迹的形状、长度、宽度、面积;机动车的轮距、轴距、前悬、后悬、全长、全宽、全高; 参考坐标系原点与基准点的关系;车身、人体痕迹的定位数据,等等。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的绘制过程通常包括:
(1)绘制现场概貌。首先在图上绘制出道路连线、路肩、边沟、路树、车道分道情况、交通标志、视距障碍物等现场地形信息。然后,绘制出车辆、人体、牲畜、痕迹、散落物等事故现场的主要元素。
(2)现场测量。首先要确定合适的现场定位方法,选择基准点、基准线。在对现场进行测量的同时,将有关数据记录到现场图以及现场勘查笔录上。
(3)勘查现场的指挥员在现场勘查结束之前,必须按照勘查工作规范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标准对现场图进行讲起核对,对照现场情况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缺少勘查项目、内容的,应当补充勘查;发现勘查笔录对勘查工作记录有遗漏的,应当补充记录。现场勘查指挥员确认现场图无误后,由参加勘查现场的指挥员、勘查人员签字,并要求在现场的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拒绝签字的,应当在现场图上注明。

Q2: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方向就业前景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的,要干这行,得当警察。
专门供应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所需要的器材,生意不会太多,大多是兼干的,专干这一行的就业前景不能算好。
希望采纳。

Q3: 对交通事故认定没有现场勘察和现场照片,事发三个月做出的认定合法吗

事后3个月作出认定,并不违法。现场勘察和现场照片,这只是调查的方法或手段而已。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在3日决定是否受理,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

1、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2、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3、第五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Q4: 有没有专业一点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手机软件,需要具备画现场勘查图的功能?

比较专业一点已经投入使用的软件有 C2TCM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处理系统,该系统除了可以现场采集基本信息、智能识别车辆和当事人信息外,还能方便快捷的绘制现场勘查图,摆脱了传统画图的不规范性。希望可以帮到你

Q5: 一般交通事故现场调查应记录和提取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赔说来回答
调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九条 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第二十条 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现场调查
第二十一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避免发生交通堵塞。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第二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
第二十三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下列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四)其他调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五条 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
第二十六条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第二十七条 交通警察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
现场遗留物品能够现场发还的,应当现场发还并做记录;现场无法确定所有人的,应当妥善保管,待所有人确定后,及时发还。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现场调查认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移送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一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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