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用途
身份证复印件的用途
Q1: 身份证复印件一定要注明用途吗
感觉办理业务的单位或公司不可靠的情况下,注明一下还是比较安全的。
反之就不用注明了,比如,大众都知道的银行,就不用签注了,这些银行国家都有严格的审查。
只要注明就会管用的。
Q2: 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对方需注明用途吗
1、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对方需注明用途。
2、市民可以在复印件上详细注明用途,日后万一有意外发生,也好查对笔迹、认定责任。
3、丢失身份证复印件或未加签注,风险有三:到银行办理信用卡透支;被人用来开公司,并从事犯罪活动;成为诈骗分子冒充身份的工具。
Q4: 法律规定入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在上面注明用途吗
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入职时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在上面注明用途。
但来自银行和公安机关的信息,不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次次未加签注的身份证复印件,很容易留下隐患而被犯罪分子所盗用,造成不必要经济损失的可能,甚至危及个人征信。
因此,身份证复印件上应书写用途、姓名、日期等备注信息,以避免相应风险。
书写的备注信息应包含五个要素:一是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哪个单位,如办理保险或入职手续,可写上“此复印件仅提供给某某保险公司”或“仅提供给某某单位”;二是写明用途,如“仅供办理工资卡”;三是声明“他用无效”;四是签上自己的名字;五是写上书写备注信息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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