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矛盾

2017-09-17 12:45:42 jazdbmin1639整理 如何解决矛盾 如何解决矛盾

如何解决人生矛盾

Q1: 面对下属之间的矛盾,该如何解决呢?

〖解决下属矛盾要害在哪儿?〗作为部门主管,要想解决好矛盾,需要把握三点:一是自己不偏不倚;二是要了解矛盾;三是不要套经验,要一事一断。主管在解决部属之间矛盾时,首先要秉公办事,不偏不倚,不能有私心。稍微有偏心、私心,下属肯定能感觉出来。即使不偏心,有时下属也会怀疑上司不公,更何况偏心呢?作为主管,只有公正,才能减少矛盾。 除此之外,主管还要调查了解矛盾。处理好矛盾的前提是把握和了解矛盾,如果做不到把握和了解矛盾,凭自己的想当然,感情用事,最终的结果是害人害己。这一点是人们常犯的错误:遇到部属之间的矛盾,不做调查了解,凭自己的感觉和情感,就判断谁是谁非。要知道:自己认为的好员工也有犯错误的时候,表现一贯不好的员工也有在理的时候。所以解决部属矛盾要调查了解清楚部属之间矛盾产生的原因,矛盾发生的过程,矛盾发展的程度,矛盾波及的范围,矛盾的性质等等。只有在了解矛盾的方方面面后,解决问题才能把握全局,抓住关键,有的放矢。不然,要么解决得不彻底不到位,要么解决得根本不对,从而有可能导致其它更多的矛盾。解决矛盾要一事一断。根据矛盾产生的原因、过程、程度、范围、性质,以及对组织的影响程度等,主管再做出判断,哪些矛盾先解决,哪些矛盾后解决,哪些矛盾可以单刀直入去解决,哪些矛盾可以曲线解决,哪些矛盾可以让下属来解决,哪些矛盾暂时不解决,让其随时间的推移自行来解决,哪些矛盾可以借助外部的力量来解决。总之,解决矛盾要因时因地因人因事而异,要一事一断,千万不要套,套是很容易出错的。因为每个人都是有其鲜明个性的,而每个人又都是时刻变化的,部属之间的矛盾当然也是随时随地变化的。部属之间发生了矛盾无论解决得如何好,都会在部属双方的心里烙下印记,这就像写错了字,再好的橡皮和再高明的涂改技术都会或多或少留下痕迹,不如最初不发生。因此,作为企业组织的主管,与其天天忙碌着解决部属之间的矛盾,提高解决矛盾的技巧,不如千方百计地提高防患于未然的本领,从根本上防止矛盾的发生。这让我想起了一则故事。有一次,魏文王问名医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谁的医术最高呢?”扁鹊答到:“我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扁鹊答:“我大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我二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本乡里。而我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人们都认为我的医术最高明。”同样,对待部属之间的矛盾,从管理学控制论的角度看,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做到防患于未然。现实中许多企业负责人因忙于各种事务,在对待部属之间矛盾时往往只是事后控制,如果是处理矛盾的艺术性不强,矛盾会越处理越多,越多越忙,越忙越乱,越乱越忙。结果是企业组织乱作一团,甚至根本无法正常运转。所以说,不让矛盾发生是“防火”工作,矛盾出来后解决矛盾是“救火”工作。作为企业组织负责人应对每一名部属的禀性、气度、特点、优缺点都了如指掌,在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中巧妙安排,尽量做到相互之间的互补和融合。如:两个人性格不和,应尽量减少两人工作的交叉重复;两个人工作习惯的悖逆,很容易产生矛盾,应尽量少安排两人共同做事;如果两个人心眼儿都很小,就应避免两人利益的捆绑或让两人来自行分割利益。如果实在人手不够,不得不把容易产生矛盾的部属交叉安排或利益捆绑和分割时,既要事先预防,又要事中控制。事先预防就是事先做好思想工作,打预防针。做了事前预防后,也不要松懈,应心中有根弦,做到事中控制,发现有矛盾产生的倾向,应及时把矛盾消灭在产生的过程中。当然事中控制的做法有很多,一般的方法是私下做思想工作,如果涉及的人员较多,或带有普遍性,应利用适当的时机在公开场合有针对性地做思想教育工作,可以是讲故事,也可以是讲述道理。这样做,尽管没有点名,但听者心中是有数的,会及时刹车,避免矛盾的爆发。做到了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没有矛盾,或很少矛盾,或矛盾很轻微,那么作为主管就可以集中精力和智慧率领团队实现组织的目标。当然,现实中常常会有如下情况发生:尽管你精心安排,既做到了事前预防,又做到了事中控制,然而最终矛盾还是爆发了,搅得整个团队不得安宁,而且这种事情已经重复了好几次。此时作为主管的你也许会火冒三丈,气急败坏。对此,你可有三种做法:一是尽量调换其中一方的工作岗位,距离和空间拉得越大越好。二是没有条件调换其中一方的工作岗位,那么就请一方走人,或双方走人,最好是双方都走人,因为留下一方,只要有机会还会爆发类似的矛盾。三是由于各种原因,双方都走不了人,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因为越是这样的人越无处可去。怎么办?惟一的办法是以毒攻毒,在不重要的事情上,故意安排他们之间合作,使其完全摩擦、彻底磨合、充分爆发,最后双方会自动平静下来,因为闹腾了许久一方或双方都感觉到没意思,自然也就平息了,也许双方可能成为打出来的朋友。这是一种不是办法的办法。工作当中,领导经常也会遇见下属与其下属之间的矛盾,表现形式一是下属把矛盾提交上来让领导评断,另一种情况是下属的下属到领导那里反映情况,其实是告状。像这种情况一般都有特殊原因,面对此种情况,作为领导一般应分清矛盾的性质。只要是非原则上的矛盾,一般情况下应支持你直接下属的工作,因为你可能不完全了解你的下属整个部门的全部情况。一般不要鼓励下属的下属来告下属的状,对爱告状者一般情况下要持不欢迎态度,以此来支持下属的工作。当然,若下属的下属反映的确实是原则性的重大问题,也应引起重视,但要充分调查核实,不要轻易下结论,而且即便如此也不能鼓励下属告状。作为一个组织,应有正常的信息反馈机制和通道,不应当建立在员工告状的基础上。如果下级告上级形成风气,本身就不是一个健康的文化氛围。〖解决下属矛盾有何技巧?〗一、一般要暗中解决矛盾。因为人们都有爱面子的心理,私下解决就是给矛盾的双方保留了面子。因此矛盾尽量暗中解决,不要张扬出来。但对那些不伤面子,同时又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可以公开出来,起到教育其他下属的目的。二、做到原则和灵活相结合。原则就是不能侵害组织利益。灵活就是解决矛盾的方法不要千篇一律,不要教条式解决问题。有些矛盾要防患于未然,有些矛盾可以事中控制解决,而有些矛盾可以让它量变到一定程度发生质变时再解决。三、有些矛盾不解决比解决好。有一个广为流传的历史故事:一位国王举行晚宴招待群臣时,在突然灯灭的情况下,国王的爱妃被人非礼!面对此种情况,怎么办?这位聪明的国王采取了不解决矛盾的办法,其最后结果大家都是知道的,那位非礼王妃的将军为国家立下巨大的战功。这一故事之所以广为流传,就是因为国王采取了不解决矛盾从而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其实从某一方面来讲,不解决也是一种解决方法。四、防止引火烧身。领导解决矛盾最糟糕的结果是把自己卷入矛盾的旋涡之中,这样自己不仅不能公正有效解决矛盾,还会把矛盾转移为上下级矛盾,使矛盾的性质发生变化。五、不是工作矛盾,不要轻易介入。现实中部属之间的有些矛盾不是工作矛盾,如:恋人之间的矛盾、夫妻之间的矛盾、亲戚之间的矛盾,轻易不要介入。一旦介入,很有可能把自己套住甚至套牢,因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当然,部属之间的这些非工作原因产生的矛盾有时确实也会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那么作为主管应该从影响工作的角度来做其思想工作,必要时做善意的提醒。六、对恶意制造矛盾者绝不能手软。俗话说“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恶意传闲话者,故意制造事端者,生怕天下太平者,甚至与外部勾结,找内部员工的麻烦者,要果断解决,坚决辞退,不要留恋,无论他有多高的才能都不能用。

Q2: 如何解决工作中的矛盾?

而是要针对对方错误的地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说明和解释,使对方心服口服。
(2)以静制动
上下级发生冲突时双方往往都心情激动,精神紧张,有的甚至失去理智、不能自制,因而会出现言辞过激、声音过大等现象。对此,领导者应尽量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始终保持冷静的态度,仔细分析下属顶撞的意见后,再选择适当的时机,采取适当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矛盾的扩大和发展,变被动为主动。
(3)以柔克刚
有的下属脾气暴躁,性情急切,城府不深,对某些自己看不惯或不合自己口味的事情常常发牢骚。你一批评他就跳,有的甚至故意用激将法,引你发脾气,动肝火。对这种人的顶撞不要以硬碰硬,而应采取委婉的态度,先在表面上将他的顶撞意见接受下来,然后再把他往正确的方向引导,待他火气渐息,再言轻意重地指出他的不对之处。由于这种人大都心直口快,所以一旦他们明白了事理,也就不会固持已见了。
(4)严辞驳斥
有些下属因为没有达到个人目的,存心要找茬儿,刁难领导,明知自己不对,却要强词夺理,无理取闹,瞎顶乱撞。对这种人不能让步,而应义正词严,对他进行严肃的批评。
(5)旁敲侧击
有的员工依仗自己有后台、有靠山,不把领导者放在眼里;有的则以为自己资历深、年龄大,摆老资格,瞧不起比自己年轻的领导者。这些人遇上领导者批评时,少不了要发生顶撞现象,以为你奈何他不得。对待这种顶撞,既不要轻易地让步,也不要针锋相对地反斥,而应从侧面入手指出他的不对,言在此而意在彼,表面上我不气不恼,但言辞话语中却是非分明。这样做,既不伤他的自尊心,照顾了他的面子,又使他明白了道理。
除了采取以上的方法之外,领导者还要有一定的高姿态。冲突发生以后,双方可能都余气未消,下属见到你时,也许会把头一扭,匆匆而过。这时,你大可不必介意,应主动同对方打招呼,并主动征求对方的意见,有些人“吃软不吃硬”,你以这种高姿态对待他,也许很快就会化干戈为玉帛。
许多善于缓解和正确处理冲突现象的领导者,还与以前顶撞过自己的下属结成了知心朋友,甚至“不打不相识”,从而发现了下属的某些长处,以后还委以重任。随着领导者艺术和思想修养的提高,不仅下属顶撞领导者的现象会逐渐减少,即使出现了也会得到妥善圆满的解决。

Q3: 如何化解两人之间的矛盾?

在人际交往中,自己待人的态度往往决定了别人对自己的态度,因此,你若想获取他人的好感和尊重,必须首先尊重他人。每个人都有强烈的友爱和受尊敬的欲望,爱面子的确是人们的一大共性。要做到对方觉得受到尊重,自然会对你产生好感。因此,要谨记,没有尊重就没有友谊。 不要因为过去的小问题而耿耿于怀,只要你大大方方,把过去不愉快的事淡化处理,对方也会以同样豁达的态度对待你,这样矛盾就会得到解决。比如,要化解同事之间的矛盾,你应该采取主动态度,你不妨尝试着抛开过去的成见,更积极地对待这些人,至少要像对等待其他人一样地对待他们。一开始,他们会心存戒意,而且会认为这是个圈套而不予理会。耐心些,没有问题的,将过去的积怨平息的确是件费功夫的事儿。你要坚持善待他们,一点点地改进,过了一段时间后,你们之间的问题就如同阳光下的水一蒸发便消失了一样。如果同事的年龄资格比你老,你不要在事情正发生的时候与他对质,除非你肯定你的理由十分充分。更好的办法是在你们双方都冷静下来后解决,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地挑明问题和解决问题都不太可能奏效。你可以谈一些相关的问题,当然,你可以用你的方式提出问题。如果你确实做了一些错事并遭到指责,那么要重新审视那个问题并要真诚地道歉。类似“这是我的错”这种话是可能创造奇迹的。

Q4: 如何处理矛盾纠纷

建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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