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生活纪律

2017-08-09 17:49:06 jazdbmin1639整理 违反生活纪律 违反生活纪律

违反生活纪律案例

Q1: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生活纪律应受处分的行为有哪些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条例。

《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11章、133条,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Q2: 《条例》规定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分包括记过,记大过,降级,留党察看,撤职,甚至开除,有刑事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视具体案例情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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